公示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通教职称〔2016〕3号]和《南通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通教职称〔2016〕4号]文件精神,各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共12人,中小学、教研室申报高级教师共2人,现将全区申报教师汇总表和申报简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0月9—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反映,联系电话8359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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