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发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办理部门: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受理以下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社会事业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2.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南通市开发区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本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合格学历的全日制在读学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及时完成体检、材料审核和证书领取);
4.驻南通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南通市开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南通市开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二次开展报名申请。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4月28日17时;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8日17时。
请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登录时间如有调整以网站通知为准)。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认点为“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高师应届毕业生选择确认点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改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及体检相关事宜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2026年5月6日-5月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第二次:2026年6月22日-6月2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址:南通开发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康路1号高师附小内),咨询电话:83596082、8598191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3. 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具体要求详见《南通开发区2026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须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三)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将通过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3: 南通开发区2026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须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