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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笔试工作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点击数:

2021年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笔试工作通告

 

根据当前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教师招聘活动实际,现将2021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和招聘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应按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申领并及时更新健康码、行程码。在参加现场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前24-72小时,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实时体温数据、实时健康码、实时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截图,以及《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签字图片。凡未及时上报的,将视为自主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应聘期间(自报名起至应聘活动结束)应按照防疫有关注意事项,自觉做好防护防控,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尽量乘坐私家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

(三)应聘者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或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招聘活动安排,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相关招聘活动,入场时应提交《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指当日,下同)。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行程码不显示星号(*)标记,且现场测量体温<37.3℃,亦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聘者,可入场参加相关招聘活动。

应聘者应提前、准确了解招聘场地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提前到达。应聘者应听从招聘工作人员安排,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入场时在规定通道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应聘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面试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应聘者逾期未到,取消参加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参加应聘活动:

1.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但行程码星号(*)标记显示南京、淮安、宿迁、上海浦东等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解除隔离通知(或7天健康监测记录)和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应聘者,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外,还须提供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场地参加规定应聘活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防疫安排,不得参加应聘活动: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均为绿码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自我隔离期等时间未满的人员;

3.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行程码星号(*)标记,不能提供解除隔离通知(或7天健康监测记录)和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参加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当天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但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以上已缴纳相关招聘环节费用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相关招聘环节费用。

(六)应聘过程中,应聘者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场地参加集中应聘,规定的集中应聘活动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七)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防疫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请应聘者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地防控最新要求,集中应聘活动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发布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敬请关注并按要求执行。

二、招聘笔试相关事宜

(一)提交健康报告。所有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1817日下午300819上午1100,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实时体温数据,以及实时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截图等(相关人员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的核酸阴性证明),和《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签字图片。凡未及时上报的,将视为自主放弃应聘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所有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218189:0017: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笔试及参加招聘其他各环节的重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

(三)招聘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对象:应聘岗位代码01-31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20218209:0011:00

3.笔试地点: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和东方中学,详见准考证。

(四)进入考点要求。请考生认准考点,佩戴好口罩,于考前6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通过规定通道,提交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实时测量体温,现场出示呈绿色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相关考生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在禁区外指定区域候考。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五)笔试相关要求。详见《2021南通开发区教师招聘笔试考生须知》(附件2)。

(六)后续招聘环节预告。

1.预计于2021821日上午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暂定2021822日资格复审,824日上午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小学,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翠路39号)。

3.计划于2021826日面试。

请以南通开发区教育网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同时注意协调好应聘、工作、学习、生活等时间,并严格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妥善安排行程计划,积极做好应聘准备。

 

附件:1.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2021南通开发区教师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1816

 

 

 

 

 

 

 

 

 

 

 

 

 

 

 

 

 

 

附件1

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是参加2021年南通开发区教师招聘的的应聘人员,岗位代码和招聘岗位名称是:               。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招聘防疫工作要求,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现身体状况为以下第           种情形:

1)本人在参加本次现场招聘活动前14天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体温低于37.3,目前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

2)本人现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但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能提供参加现场招聘活动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本人近期居史等情况为以下第          种情形:

1)本人在参加本次现场招聘活动前14天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史,也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行程码星号(*)标记显示南京、淮安、宿迁、上海浦东等中高风险地区,但能提供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或7天健康监测记录)和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本人现在不属于防疫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自我隔离期内的人员,也不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本人在整个应聘期间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抵达应聘地点,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招聘期间各项防疫工作要求。

5.本人如在参加招聘活动前和招聘过程中如有发烧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将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防疫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承诺,根据防疫要求,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亲笔签名):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南通开发区教师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1.考前60分钟,考生佩戴好口罩,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通过规定通道,提交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实时测量体温,出示呈绿色的健康码、行程码(部分考生还须出示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在禁区外指定区域候考。

健康状况不符合防疫规定条件,或不能提交符合防疫规定要求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更不得聚集。

3.本次考试需填涂答题卡,考生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参加考试。卷面要保持整洁,不做与答题无关的记号。

4.严禁将各种具有通信、计算、存储等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及其他设备带至考场(手机不得作为钟表使用,请取消报时功能,并关机,放在场外指定位置)。考生携带入场的文具用品须无通信、计算、存储等功能。考试期间,凡发现将上述物品或设备带进考场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设备的(手机带至座位未关机、已关机考试中响铃或振动,均按使用处理),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将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预告:初定822日资格复审,24日递补复审,26日面试,相关通知将按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发布,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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