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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竹行小学红色大道雕塑宣传栏制作项目招标文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点击数:

现决定就南通市竹行小学红色大道雕塑宣传栏制作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竹行小学红色大道雕塑宣传栏制作项目

二、采购报价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99000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该限价的报价。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近五年内无不良纪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雕塑设计、制作、展览展示、广告、标牌等服务);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1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1.2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招标人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6.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7.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投标报价中含有6000元设计费及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设计费需由中标单位支付)。

9.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0.本项目内容较为复杂,各潜在供应商务必踏勘现场,详细了解本项目实际及需求。现场踏勘时间为2021年413日上午9:00-11:00如有意愿参与询价,需向采购方领取现场踏勘证明。

六、询价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20214 15 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竹行小学第三会议室

七、成交原则、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2. 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八、成交结果通知

1. 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九、验收与付款

合同内约定内工程内容需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中标单位凭正式发票、验收确认单,完成报销手续。逾期交付每天扣减合同总价10% 

十、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2万元/每家投标单位(现金)。

2.3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4递交方式:现金,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2.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2.6未成交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8591839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二、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竹行小学

202149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证明。

4.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证明。

5.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提供质量保障证明和售后服务的材料。

7.投标报价单(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仅需正本一份,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投标报价单须另用小信封密封,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附件:项目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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