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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思德福国际学校:

   今年 6 月份是全国第 18 个、南通市第 32 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 2019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安委办〔2019〕80 号)的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教安〔2019〕16号)的统一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高考、中考、期末考试及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且根据方案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充分结合教育系统行业特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为持续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良好局面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结合 6 月16 日“安全咨询日”、6 月 26 日“禁毒日”等节点,利用主题班会、晨会、活动课、板报、橱窗、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同时要积极参与当地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广场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要根据季节和地域特点,开展夏季防火、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扫黑除恶、防诈骗、防非法集资、反邪教、防溺水、防汛、防雷电灾害等安全知识的宣教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结合各类典型事故案例开展系列宣传和警示教育,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师生员工关心的安全问题,组织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各校要对本学期利用“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相关安全教育的课时进度情况、“防溺水”、“5.12 防灾减灾”、“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情况、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资料上传、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发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奖惩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教育教学任务。

(二)扎实开展校园应急演练专项活动。各校要进一步巩固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成果,继续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消防逃生、地震避险与疏散、校车安全事故疏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极端灾害天气应对等专题演练,提高师生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实战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要落实专人,及时将演练方案、活动图片、小结上传至“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一要紧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和各阶段时间结点,对照《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省消委办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学校)》(附件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力足补短补软,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覆盖。 二要强化保安及宿管人员管理,加强校园巡查,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确保“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要关爱特殊师生个体,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师、法制副校长等资源作用,举办心理健康辅导、生命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营造师生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良好心态。 四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把采购关,存储关、加工关,严格食品留样,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五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校园周边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要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高考、中考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四 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 月份是毕业季,发生各种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可能性增多。各校要以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处置,防止事件发酵升级,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要加强值班备勤、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引导舆论,努力争取工作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酿成事故、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学习交流,探索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部署要求,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安全事故、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提升

安全发展水平,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要突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拓宽师生、家长参与校园安全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活动向周边拓展,向家庭延伸,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学校安全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各校要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增强责任感,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总结成功经验,并及时报送。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及时总结报送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学校指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单位上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各学校将本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文本)于6月29日前报教育处。

人:郭其红

联系电话:83596082   电子邮箱:1370619797@.com  

  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周报表

3.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附件1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  名

郭其红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15862763688

传真

 

QQ号

 

微信号

guoqihong1969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附件2: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周报表

学校(单位)

第一周

(6.3-6.9)

第二周

(6.10-6.16)

第三周

(6.17-6.23)

第四周

(6.24-6.30)

 

 

 

 

 

 

 

(活动情况应简明扼要,条目式列举即可)

附件3.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检查参考要点

 

 

类别

检查要点

总平面

布局

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消防车道的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且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m

3、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得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上违章搭建临时性建筑。

4、建筑周边应有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不得埋压室外消火栓。

平面

布置

1教学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2、汽车库不应与中小学教学楼组合建造,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楼板完全分隔,并各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时,汽车库可设置在中小学教学楼的地下部分。

3、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

4、宿舍应符合相关规范关于公共建筑的规定。

5不得破坏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挡烟垂壁等防火、防烟分隔设施,不得在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

6、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应使用防火材料填充或封堵严实。

安全

疏散

1、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2中小学校设置在一、二级单、多层建筑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5米;设置在一、二级高层建筑时,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以增加25%

3、中小学校设置在一、二级单、多层建筑时,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2米;设置在一、二级高层建筑时,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米。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以增加25%

4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5、宿舍、学生公寓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6、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以及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相关设备用房应设置应急照明。

7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沿疏散走道应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8外墙门窗上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9、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不得堵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

10不得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室内其他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不得从室内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消防

设施

1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教学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5、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消防水泡泵、防排烟风机的控制柜的控制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7、消防设施、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

消防

控制室

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教学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2、布置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应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且应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

6、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各消防控制室之间要建立可靠、快捷的联系机制。

装修

装饰

1、室内装修、装饰应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不得采用软包、高分子材料等火灾时产生有毒烟气的装修材料。

2、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得影响原有的防火分隔,不得妨碍原有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3建筑外墙、隔墙、吊顶、屋面等严禁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材料。

消防

安全

责任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建立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院系)、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

3、所在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4、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学校应当与其签订合同,约定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督促其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日常

消防

安全

管理

1、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

2、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并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实验室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范围的消防安全。

4、严格实验室危化品全过程管理,购买、运输危化品时应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采购的危化品应科学存储。实验时应根据教学和科研实际需要数量发放,对实验后产生的废液、废渣、废气应统一收储、依法科学处置。

5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6、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宿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重点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停业整改。

7、每月检验维修一次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8、对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等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教学、培训内容,每学期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四个课时,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定期对宿舍、实验室、机房管理员以及食堂、超市、外包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9、利用宣传栏、LED屏、广播等向教职员工、学生等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开展警示教育。

10、根据建筑规模、师生人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置的程序和措施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确定的人员应明确职责任务、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预案内容,演练记录留档备存。

11、按照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建立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政府专职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

消防

安全

重点

单位

管理

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应当经过专门消防培训。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按照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备注

1、此表仅作为检查和组织培训参考使用。

2、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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