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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点击数: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思德福国际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开发区2018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适逢学期即将结束,寒假、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到来,加之冬季灾害性天气多发,是加强事故防控、保障校园安全的关键时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安委20181)精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教安[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制定相关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管理的复杂形势,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持续推进校园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着力排查整改学校的隐患问题,有效防范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能。要加大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在学期结束、寒假和开学前后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或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冬季和假期安全教育,及时发送安全提醒。

(二)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学校要深入学习领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8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本学校情况和特点的实施方案并统筹组织实施。

(三)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预防抓治本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巩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清零销号工作成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潜在、新增或久拖未决的事故隐患。要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公示整改情况的管理机制,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要认真对照隐患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四)持续做好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查找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控措施,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制度严、措施实、管得住、不出事。

(五)加大安全工作追责处罚力度。各学校要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针对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加大监督管理和失职追责工作力度。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因管理不擅导致学校发生安全伤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要求,严肃执纪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六)严格落实重点时段硬性措施。借鉴党的十九大期间校园安全和维稳工作的有效做法,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分片挂钩负责制,确保重点时段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实际举措。各校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定期听取学校各部门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强化部署推进,严格排查整改。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按要求填报《学校专项行动自查表》,《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分别于1月、2月、324日前向教育处办公室(能达大厦2613)书面上报,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强化督查考核,严格问责问效。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各学校于2018123日、201841日前,向事业局教育处(能达大厦2613)书面分别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联系人:郭其红;联系电话:83596082;邮箱:1370619797@QQ.com

 

附件:

1.学校专项行动自查表

2.学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8119

 

附件1

学校专项行动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序号

自查内容

具体问题

1

贯彻落实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

执行校园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4

校园(单位)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

落实冬季消防、雨雪冰冻天气、电气、校舍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6

期末、寒假、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7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情况

 

复核检查情况

学校自查人员

 

检查日期

 

 

社会事业局抽查人员

 

 

 

注:1.此表由相关学校(单位)分别在期末、寒假、新学期开学填报,一式2份,1份留存,另1份教育主管部门复核检查时填报;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2

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  (单位):                                      填报时间:       

各月检查组情况

查出隐患数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及落实整改情况

 

本期

累计

本期

累计

整改

检查次数

 

 

 

 

 

 

参加检查人数

 

 

填报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1.汇总表数据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各月指1/2/3月。

2.分别于1月、2月、324日上午1000前报教育处(能达大厦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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