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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点击数:

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思德福国际学校: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季节校园安全工作,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教安〔201721号)、管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通开发管〔201710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夏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夏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整合各方资源,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开展好“专项行动”,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区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思德福国际学校以及教育部门审批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同时,围绕事故和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电梯、特种设备、校车、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是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专项行动的基础内容,对存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单位,坚决整治查处。二是针对夏季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有序实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限时完成督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责任分工

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主体责任,社会事业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夏季校园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等职责。

四、时间安排

7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各校针对夏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统筹安排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完成好安全教育平台的平安暑期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活动。各校就消防安全检查、危化品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及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人员联系表于810日前报教育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久拖未改的重大问题,要自觉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理,确保教育到位、依法惩治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下旬)。各校就专项行动形成总结于1010日报教育处,教育处对各校专项行动的总结进行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形成工作总结,于10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监处。

专项行动期间,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将协同区安委会和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督查,建立信息通报等行之有效的督办制度,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 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夏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高温、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是诱发事故的重要因素。同时,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校要统一思想思想,切实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部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要结合夏季特点和学校自身特点,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

(二)严格责任,精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校要建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摸排安全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整治重点;要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对倾向性、苗头性、习惯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针对性整治,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教育处将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主动协同多部门综合执法、跨地区联合执法,尽快形成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有令不止、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学校,以点带面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追责处罚措施,确保大局安全稳定。

(三)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学校(单位)要充分整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合力整治。要借力发力,充分运用好各方资源,利用假期及时升级改造校园安防基础设施,集中整改一批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疑难问题,努力提升安全防控水平,确保新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确保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郭其红  联系电话:83596082,电子信箱:1370619797@qq.com

        南通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2017728

 

附件 :

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开发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记载表

5、《 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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