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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期名师(含管理和德育)培养对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点击数:

 

通开发社(201749

 

关于遴选第二期名师(含管理和德育)

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区级名师的专业引领作用,推动优秀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的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第二期12个名师工作室(见附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遴选第二期名师(含管理和德育)培养对象。现就做好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遴选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范围和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在岗的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类的遴选标准另行制定,学前教育的遴选标准可适当降低)。

(二)类别、人数与年龄:每个工作室核心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1231日后出生);其它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1231日后出生)。各名师工作室成员中来自同一学校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半数。同时每个工作室必须确保至少2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国守法,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具有创新意识、合作精神、积极进取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有违规家教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教育理念先进,教育理论基础扎实,充满教育智慧,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风格鲜明,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近5年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饱满。参加工作以来,曾在教学基本功比赛或优课评比中获区等级奖以上。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致力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在学校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开发、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在相关会议或媒体进行专门推介,在相关评比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对优化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独立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或为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核心组成员,在教育教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被同行认同。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报刊独立发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成员至少有1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近5年独立出版水平较高的学术专著。

(五)核心成员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区学科教研活动,起到指导、引领和辐射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悉心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所培养教师至少有一人获得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称号,或获得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表彰,或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得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六)具有全面、系统的学科理论知识、较为广泛的相邻学科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能潜心钻研,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汲取新的知识,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近3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216学时。对教育教学敢于探索,善于思考,能总结、提升,不断长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七)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综合奖的,个人独立承担的科研课题获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市教育科研机构一、二等奖的,可优先遴选。对少数特别优秀、业内影响及发展潜力较大的,可以不受某一业务条件的限制。适度考虑被推荐对象学段、学科的均衡。

三、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程序

(一)各学校要将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的选范围、对象、条件等,通过一定方式告知全体教师,在充分发扬民主,本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

(二)区社会事业局成立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根据名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人选,报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室审定。

(三)区社会事业局将审定的名师培养对象入选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遴选的其它要求

凡涉及到聘期或任职期、论文发表与获奖等时间计算,以发文公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名师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事关我区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必须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参与作用。

在推荐、遴选过程中坚持条件,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排除不正之风干扰,确保遴选质量。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严肃查处。

六、材料上报要求

(一)   每位推荐人选所需相关材料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期名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

2.学校(单位)推荐意见一份;

3.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及其它需提供的证书复印件;

4.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如论文、论著较多,可编印目录并附刊物、著作封面、标题、姓名的复印件;

5.由本人自定一篇最能代表其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本人自撰教学总结一式三份。着重反映本人所遵循的教育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的教学实践(包括教学方法、模式等)、教学效果,进一步改进教学的思考和打算。篇幅不超过2500字。

(二)凡复印件、原始记录均需所在学校负责人审核、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三)每位推荐人选的上报材料中的第234项合在一起装订成册,第5项单独装订成册,第27项用A4纸打印。

(四)材料须在201769日前报区社会事业局施玲老师,联系电话:83596082

附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期12个名师工作室名单如下:

1.星湖名师——赵建华工作室(后备管理干部培养)

2.星湖名师——帅宁华工作室(德育)

3.星湖名师——戴继华工作室(中学语文)

4.星湖名师——徐新民工作室(中学数学)

5.星湖名师——何美红工作室(中小学英语)

6.星湖名师——耿  建工作室(中学物理)

7.星湖名师——陈卫东工作室(中学生物化学)

8.星湖名师——陈明华工作室(中学政史地)

9.星湖名师——张晓霞工作室(小学语文)

10.星湖名师——严亚雄工作室(小学数学)

11.星湖名师——殷晓琴工作室(小学综合)

12.星湖名师——杨  蓉工作室(学前教育)

 

附件一:推荐材料目录

附件二:申报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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