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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工作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数:

 

通开发社〔201684                  签发人:邵 

 

 

关于做好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工作的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切实做好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布置,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通教人师〔201624号)文件(见附件1),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幼儿园推荐材料于20161021日报送至教育处曹峰处,邮箱:519593453@qq.com。其余各单位推荐材料于20161028日报送至教育处施玲处,各单位同时汇总上报《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推荐人汇总名册》,文本一式两份,同时报送EXCEL制作的电子表,邮箱:ntshiling@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校推荐人数不得突破《区2016年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规定的数量。

四、各学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逐一把关,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四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UploadFiles/ntjjjskfq/2016/10/201610111353175004.doc

附件2:/UploadFiles/ntjjjskfq/2016/10/201610111354062007.doc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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