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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开发区班主任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2日 点击数:

关于南通开发区班主任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经研究,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班主任培训班

二、项目编号ntkfqjspx2016003

三、项目预算1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同等条件下,本地企业和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的优先考虑。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8815:00时。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社会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磋商打分,确定供应商。由社会事业局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1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季春华 电话:0513-85924355.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81

 

 

 

 

 

附件:

2016年南通开发区班主任培训项目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通过培训,帮助青年班主任明确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建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当代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方法,提高班主任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促进班主任工作能力提升。

二、培训对象

南通市开发区各学校青年班主任310

三、培训时间

2016824826,共3

四、培训内容

围绕“班主任专业素养提升”主题,从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岗位技能、教育科研能力、班主任的管理水平等方面设计培训内容,全面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  

五、培训专家要求

1.一线优秀班主任不少于3人。

2.教授级专家或特级教师不少于3人。

六、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食宿等事宜。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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